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02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0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04
有效期至
2030-01-03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90-15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3-7天,杂草处于萌动至1.5叶期,拌细土撒施,用药时田间应保持3cm左右水层,但不要淹过心叶,保持水层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而导致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千金子、马唐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一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养鱼稻田不能使用。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丁草胺对人体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