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9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24
有效期至
2029-12-23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8-10毫升/亩喷雾
豇豆豆荚螟9-12毫升/亩喷雾
辣椒烟青虫5-10毫升/亩喷雾
金银花尺蠖20-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该制剂在卵孵高峰-低龄幼虫时,为最佳施药时期。本产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在辣椒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在豇豆上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金银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该药剂通过昆虫的气孔、表皮、爪垫进入体内,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粮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