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菊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2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24
有效期至
2029-12-23
农药名称
除虫菊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蚜虫。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除虫菊素pyrethrin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120-180毫升/亩喷雾
豇豆蚜虫120-1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宜在十字花科蚜虫始盛期间施药,喷药时药液要与害虫充分接触,最好叶片正反两面喷雾。2.请避免在烈日下施药,日落后施药效果最佳。本品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时间为2天,在作物生长周期用药次数不超过3次。3.防治豇豆蚜虫,于豇豆蚜虫发生初期连续喷雾施药2次,间隔5—7天。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从白花除虫菊中提取的杀虫活性物质,对已获登记的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蚜虫具有触杀作用,对哺乳动物低毒,在环境中能迅速分解。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口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