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14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4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24
有效期至
2029-12-23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瘿蚊175-2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田出现零星稻瘿蚊时开始使用,使用时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施药后保持田间有水7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3、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施药后能迅速渗透水稻茎叶,有效控制稻瘿蚊的发生和发展,对稻瘿蚊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碱性农药混用。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3、本品对烟草比较敏感,不宜使用,对蜜蜂、蚕、鱼毒性较高,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虾的稻田禁止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