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378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37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18
有效期至
2029-12-17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7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盛期及幼虫钻蛀前兑水喷雾,每亩用水50公斤。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烟草、番茄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4、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严禁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作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破损。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