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霉威盐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31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3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18
有效期至
2029-12-17
农药名称
霜霉威盐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5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分数55.7%。霜霉威盐酸盐66.5%,722克/升。 2024年7月1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分数;标注霜霉威盐酸盐质量分数、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霜霉威propamocarb605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元胡霜霉病100-120毫升/亩喷雾
烟草黑胫病100-120毫升/亩喷雾
花椰菜霜霉病80-100毫升/亩喷雾
贝母茎腐病100-167毫升/亩喷雾
黄瓜霜霉病87.5-11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黄瓜霜霉病、烟草黑胫病、花椰菜霜霉病和元胡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连施2—3次。严格按批准剂量使用,防止产生药害。2.黄瓜、烟草、花椰菜和元胡每季最多使用3次,贝母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黄瓜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烟草上为21天,花椰菜上为10天,元胡上为7天,贝母上为10天。3.傍晚施药最佳。
产品性能
霜霉威属脂肪类杀菌剂,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细胞膜成分的磷酸和脂肪酸的合成,抑制菌丝生长蔓延和孢子囊的形成及孢子萌发。具有局部内吸作用,茎叶喷雾处理后,能被叶片吸收起到保护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2.提倡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可以延缓抗药性。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中毒,请立即携带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皮肤接触及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