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美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08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808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08
有效期至
2029-12-07
农药名称
福美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质量保证期
两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福美双thiram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00-500克/100千克种子拌种
芦笋茎枯病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在水稻播前拌种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2. 防治芦笋茎枯病在茎枯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作用的杀菌剂, 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芦笋茎枯病。
注意事项
1.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