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99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99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07
有效期至
2019-12-07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80-144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2叶期前田间浅水层施药,药后保水层3-5厘米5-7天。建议制剂用药量为1200-2160克/公顷。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用于水田防除以种子萌发的禾本科杂草,一年生莎草及一些一年生阔叶杂草。水稻对丁草胺有较大的耐药力。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或田块缺水都有可能产生药害。3.要按登记用药量用药,水层不可过深,避免淹稻心叶。4.丁草胺对鱼类毒性高,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发生中毒请及时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应要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防中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