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2次。2.本品对玉米、高粱、豆类、瓜类、月季花、柳树幼苗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使用5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开开花植物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精神恍惚、步态不稳、流涎、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