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69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6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04
有效期至
2029-11-03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0-60毫升/亩喷雾
甘蓝菜青虫3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小菜蛾、菜青虫,在卵孵盛期或低龄虫期施药1次。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原药、高效氯氢菊酯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能有效的防治甘蓝小菜蛾、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甘蓝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3.远离儿童,上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