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46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46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03
有效期至
2029-11-02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茶园杂草183-366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茶园中的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用本品183-366毫升,对水30-45公斤,搅拌混匀后,茎叶喷雾。2.在茶树行间作定向茎叶喷雾时,切勿将药液溅到作物的茎叶部位,否则会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由草甘膦异丙胺盐原药和水经混合加工而成,是一种有机磷类非选择性除草剂,药剂被植物茎叶吸收后上下传导,并经过茎叶传导到植物的地下部分,使蛋白质合成受干扰导致植物死亡。可有效防除茶园中的多种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茶园中用于防除园中多种杂草时对安全间隔期无时限要求,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避免将药液喷施到茶树茎叶上及其他物质的茎叶上。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等。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集中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为有机磷类非选择性除草剂。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和火源,避免暴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2.不得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密封加锁保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