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27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2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0-26
有效期至
2029-10-25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70-61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一般杂草喷药后5-7天开始见效。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降低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量。4. 勿将药液飘移到柑橘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5.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在活性炭中加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