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02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02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0-10
有效期至
2029-10-09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9-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66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药适期应选择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喷施,并注意喷雾均匀。兑水量30—50公斤/亩。2.喷药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晴天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的内吸传导性除草剂。药剂可被茎叶吸收并传导至根部,也可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部分破坏力很强。药剂接触土壤后很快钝化失活,对作物根部及土壤中的作物种子安全。本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应当使用清水配制药液,浊水配药会降低药效。本品对铝、铁容器有腐蚀性。2.本品与土壤接触后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喷雾处理。3.天气干燥,杂草萎蔫时,请酌情增加用量。4.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5.喷施时应加防护罩。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大量吞服时应立即催吐并速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