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需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用。2.先将少量清水注入容器内,加入药粉经充分搅拌均匀后再加入清水,直到欲达到的稀释倍数即可喷施。3.在柑橘树溃疡病发病前期施药,间隔10天施药1次,可连续施药4次。在烟草野火发病前全株茎叶喷雾,间隔7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3次,用水量40—60公斤/亩。4.植株花期与萌果期、高温大雾情况下慎用,对铜敏感作物禁用。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松脂合剂、矿物油合剂、多菌灵、托布津等药剂混用,不能与强酸、强碱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期15日内不能使用强酸强碱性农药。2.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使用浓度,以免影响药效和产生药害。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若误食,应立即服用大量牛奶或清水,严禁服用醇类饮品,并立即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防雨处,储运时必须严防日晒,保持通风良好。勿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