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97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97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9-29
有效期至
2029-09-28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2.5%
杀虫单monosultap55.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50-85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50-85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50-85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50-8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选择在田间始见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三化螟时开始施药,亩用本品52-86克适量兑水,均匀喷雾。间隔7天,再施药一次,连续2-3次。喷雾药均匀、周到,防止漏喷或喷雾过量。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和强烈的内吸传导作用,具有较好的杀虫效果;同时具有较强的耐雨性和安全性,持效期长等特点;是防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三化螟的理想药剂。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能超过2次。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3.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防止药液污染桑叶。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物质混用。5.药械的清洗及废水、废液不得污染水源、池塘。
中毒急救措施
1.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2.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3.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8777990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防止雨淋和暴晒。2.贮存在阴凉干燥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