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91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9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9-23
有效期至
2029-09-22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1-1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45-90毫升/亩喷雾
甘蓝菜青虫45-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菜蛾、菜青虫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35公斤/亩,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菜青虫。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家蚕养殖作物上施药。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食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 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则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