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兑水量30—45公斤/亩,均匀喷雾。防治双孢蘑菇菇蚊:在双孢蘑菇播种覆土后出菇前,对菇床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0.25公斤/平方米。2.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双孢蘑菇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防治水稻稻飞虱、双孢蘑菇菇蚊。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发生中毒,应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