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53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5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8-20
有效期至
2029-08-19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150克/亩喷雾
水稻飞虱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本品100-150克,兑水40-50公斤,在水稻二化螟或飞虱始发期,均匀喷雾。2、本品对棉花、豆类、烟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期、马铃薯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漂移至上述作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与内吸传导作用,能杀灭刺吸式器害虫。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飞虱。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20天。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强酸强碱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去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开启包装物时注意安全,应戴必要的防护器具。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用本品时应戴好防护罩和手套;工作时不可饮食、吃东西或吸烟,工作完毕后应将器具清洗干净,并用温肥皂水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会引起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头昏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急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杀虫单的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衣物、金属制品接触。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并远离儿童。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