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线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471中等毒杀虫剂杀线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4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8-17
有效期至
2022-08-31
农药名称
灭线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线磷ethoprophos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瘿蚊1000-1200克/亩撒施
花生根结线虫3000-3500克/亩沟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播种时使用,开沟施药后播种,随施随种并盖一层有机肥或土,注意药剂勿与种子直接接触。2、在水稻插秧10天后,用适量细土拌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酸脂类杀虫剂/杀线虫剂,具有触杀性,但无内吸与薰蒸作用。适用于防治花生根结线虫、水稻稻瘿蚊(标葱)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个生长季节最多使用一次。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此时不得吸烟、进食;不可用手擦拭眼睛。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双手、脸部及工作服等。3、本品对禽畜、鸟类、鱼类有害。水田施药后应堵塞出水口,防止田水流入非目标区域。旱地施药后应盖土,防止禽畜觅食。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4、不得将本品制成悬浮剂直接喷施于作物之上。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胸部发紧、瞳孔收缩、胃痛、出汗、呕吐、腹泻等。2、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应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立即用盐水或芥茉水催吐,并给患者喝牛奶或水,但切忌给昏迷者喂食任何食物。必要时施以人工呼吸,尽快带本标签送医急救。3、本品的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毒。阿托品用量为2毫克,每3-8分钟注射一次,直至症状减轻,解磷毒静注用量为2.5毫克/100毫升蒸馏水;肌注用量为1克/3毫升蒸馏水,每隔半小时一次,对患者连续观察至少48小时。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应做到文明装卸,谨防刺破包装袋。2、存放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场所并加锁。3、不得与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4、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