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14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1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24
有效期至
2014-06-24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62.5-7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蚜虫发生盛期开始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本品对烟草、杜鹃花、茶花、玫瑰花较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全身不适、头昏、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等。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并加锁。2.远离儿童、火源。3.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