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13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13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24
有效期至
2029-06-23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9-0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5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5年9月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400克/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本品低温储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6.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