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9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11
有效期至
2029-06-10
农药名称
阿维·杀虫单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1%
杀虫单monosultap19.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早、晚稻分蘖期或晚稻孕穗、抽穗期,螟卵孵化高峰后5-7天、或枯鞘丛率5%-8%,早稻每亩有中心为害株100株或丛害率1%-1.5%,或晚稻为害团高于100个时使用本品均能有效防治二化螟。2.该药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去。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传导及微弱的熏蒸作用,适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期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剂量。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7.避开蜜蜂、家蚕等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8.为减缓病(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