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唑乙烟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4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02
有效期至
2029-06-01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唑乙烟酸imazethapyr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00-133克/亩(东北地区)播后苗前或苗后早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春大豆播后苗前及苗后早期,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传导,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豆科植物吸收该药剂后,能在体内分解,对豆科植物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2、施用本品后36个月内,不要种植甜菜、亚麻、谷子、蔬菜、西瓜等敏感性作物;3、用后的药瓶清净后深埋,勿乱丢、乱放;4、避免药液污染水源。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2、不慎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接触,并上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