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86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86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27
有效期至
2029-05-26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100-15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移栽后4-6天,采用毒土法按推荐用量将药剂混成毒土均匀撒施田面。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施药时田面要整平,以免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剂是移栽水稻田芽前除草剂,水乳剂在水中扩散性较好,容易被杂草吸收,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较安全。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要求均匀,漏水田、病苗、弱苗田不要施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本剂对鱼类有害,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