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863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8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27
有效期至
2029-05-26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1600-2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绵蚜16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要防止药液飘移到烟草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苹果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5.在蔬菜上禁止使用本品。
产品性能
毒死蜱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绵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解毒剂可用阿托品。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