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350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35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7
有效期至
2029-04-26
农药名称
乙烯利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烯利ethephon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催熟300-500倍液兑水喷雾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促进成熟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乙烯利经由植物的叶片、树皮、果实或种子进入植物体内,然后传导到起作用的部位,便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促进果实成熟及叶片、果实的脱落,矮化植株,改变雌雄花的比率,诱导某些作物雄性不育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粘膜、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