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26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26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7
有效期至
2029-04-26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2%
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70-8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插秧后5—10天施药,施药时水层保持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的水稻田芽前除草剂。其特点是使用时不拌土,不兑水,直接抛撒。能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千金子、狼把草、牛毛毡、眼子菜、节节菜、鸭舌草、陌上菜、雨久花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漏水田不能使用。2、宜在无风晴天午后气温高时施药。以免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请先做试验后再使用。3、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4、严防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不能漂浮在水面上,请做试验后再使用。5、水温低于10℃或井水灌溉地区应慎用,或先试验后推广。6、伞形花科(胡萝卜、芹菜、香菜)、豆科、茄科、菊科、旋花科、锦葵科等对本品敏感,不能种植上述作物,药后第二年防可种植。后茬最好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作物。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8、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0、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用药时做好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