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08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0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2
有效期至
2029-04-21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速灭威metolcarb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15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在水稻分蘖期及卵孵盛期使用效果最佳。2. 在南方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在北方使用,安全间隔期≥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强,持效期较短,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不要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与其它农药混合使用需现配现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1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5.下雨前不宜施药,南方作物在收获前14天,北方作物在收获前25天应停止用药。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中毒后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中毒症状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2.解毒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