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甲·异丙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7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7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21
有效期至
2015-06-30
农药名称
苄·甲·异丙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0.8%
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7.04%
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0.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莎草73-104克/亩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73-104克/亩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73-104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内用药,以阔叶草为主的田块,可于水稻移栽后4-18天内用药。于秧苗返青后拌湿润细砂土20公斤/亩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需保持水层3-5厘米(水层不淹没秧苗心叶),保水5-7天,保水是使用本剂的关键,此时可以补水,不能排水。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独特的缓慢释放药效的功能,可防除稗草、千金子、眼子菜、牛毛毡、莎草等多种常见杂草。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中含有甲磺隆有效成分,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应严格掌握用药量。北方稻区不能使用。2.该产品为长残效农药,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不能种植其它作物。3.用于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苗)移栽田,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制种田等。4.不能用施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每季最多使用1次。5.本剂仅限于药土撒施,不得用于喷雾。6.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苄嘧磺隆: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异丙甲草胺: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甲磺隆:误服清醒时催吐,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