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吡虫啉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49低毒杀菌剂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94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7
有效期至
2029-04-16
农药名称
咪鲜·吡虫啉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0.5%
吡虫啉imidacloprid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1:40-50(药种比)种子包衣
水稻蓟马1:40-50(药种比)种子包衣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供种业公司作种子处理,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将药剂充分摇匀按照药种比1:40-50进行包衣处理,包衣时充分翻搅,使药液均匀包裹在种子表面,阴干3-7天后浸种催芽;也可浸种催芽露白后包衣。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咪鲜胺混配加工制作而成的悬浮种衣剂,有效防治水稻恶苗病、蓟马。
注意事项
本剂不能加水或其它农药、化肥,直接用于良种包衣处理。包衣时,要远离水源和居民,种衣剂要有专人看管,包衣后的种子不得使用和做饲料用,不得与食品和饲料混放,严防种衣剂、包衣种子被人、畜误食。包衣种子时要穿戴劳保服装,戴好口罩、手套,要避免药液吸入到口中或沾到皮肤上,如不慎沾上请速用肥皂及清水清洗干净。剩余药剂及清洗容器的废水不能倒入鱼塘等水体;不能将药剂漏洒在包装外或流失在环境中。蚕室、桑园附近、养鱼稻田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本品,不可催吐,立即就医对症治疗。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禁止与粮食、饲料等共同存放和运输。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请在干燥、阴凉环境条件下贮运。运输时禁止包装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