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4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3
有效期至
2029-04-12
农药名称
甲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草胺alachlor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田一年生杂草华北地区:250-300毫升/亩,150-200毫升/亩(盖膜);长江流域:200-250毫升/亩,125-150毫升/亩(盖膜)苗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时期于棉花苗前或播后苗前,喷药时应以施药的实际面积折算用药量,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宜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安全性较高,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活动,使蛋白质无法合成,造成芽和根停止生长,使不定根无法形成,整株逐渐枯死,能有效防除棉田一年生杂草,如马唐、旱稗、狗尾草、牛筋草、苋类、马齿苋等。
注意事项
1、高粱、谷子、水稻、小麦、黄瓜、瓜类、胡萝卜、韭菜、 菠菜不宜使用甲草胺,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以上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每季作物使用一次。2、使用该药半月后若无降雨,应进行浇水或浅混土,以保证药效,但土壤积水会发生药害。3、甲草胺乳油能溶解聚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苯二烯的塑料和其它塑料制品,不腐蚀金属容器,可用金属制品贮存。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大量摄入,速送医院,对症治疗。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