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1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81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3
有效期至
2029-04-12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167-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防治棉花蚜虫应在虫害初发期用药,视蚜虫发生情况,每7-10天用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每亩用药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叶片正反面均要受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杀虫机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清醒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注射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