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68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68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0
有效期至
2029-04-09
农药名称
氟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环唑epoxiconazole9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加工成制剂后可用于种子处理或喷雾防治多种植物上立枯病、白粉病、眼纹病等病害。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防止接触药液。 2、清洗用具注意不要污染池塘和水源。3、废弃物或废弃包装物建议焚烧处理。 4、本品不易燃,万一着火应用砂土覆盖处理。 5、发生遗洒,应立即清扫干净,并统一回收,统一处理。6、如有疑问可咨询制造商。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