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582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58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0
有效期至
2029-04-09
农药名称
吡虫·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喜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
杀虫单monosultap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5-140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85-1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选择在田间始见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和三化螟时开始施药,均匀喷雾。喷雾要均匀、细致、周到,防止漏喷或喷雾过量。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吡虫啉和杀虫单经严格的科学筛选复配而成,有较好的触杀胃毒作用和内吸传导作用,具较好的耐雨性和安全性,持效期较长等特点;是防治稻飞虱的较好药剂。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最多次数不能超过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该原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早期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前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