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叶瘟:当田间始见稻瘟病急性型病斑时,喷雾防治。若病情继续发展,可在第一次喷药后7天再喷一次。2.水稻穗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药一次。对前期叶瘟发生较重、后期肥料过多,稻苗生长嫩绿,抽穗不整齐,易感病品种的田块,同时在水稻抽穗期多雨露的情况下,可在第二次喷药后7天再喷一次,以减轻枝梗瘟的发生。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禁止与碱性农药、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及五氯酚钠混用。3.本品还是棉花脱叶剂,在棉田附近使用时需注意。在稻田使用时,如喷雾不匀、浓度过高、药量过多,稻苗也会产生褐色药害斑。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不得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不可在鱼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和口服解磷定,并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