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28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2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1
有效期至
2029-03-30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速灭威metolcarb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飞虱15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的若、成虫盛发期施药,喷雾应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南方不少于14天,北方不少于2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使用速灭威后,十天内不能使用敌稗。4、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红糯稻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5、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或混放,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呕吐,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眼结膜充血、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可表现出来。若不慎发生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症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强光照射。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