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线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19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19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0
有效期至
2022-08-31
农药名称
灭线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线磷ethoprophos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瘿蚊/撒施
红薯茎线虫病/沟、条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秧田于秧针叶期至一叶针期,本品于插秧后7~10天,按亩剂量拌20千克细坭砂均匀撒施。施药时要保持一定的水层。2 本品用于甘薯时,拌适量坭土穴施,覆少量土,然后栽甘薯秧,浇水,覆土。3.本品在水稻分集高峰期撒施,最多使用1次;在甘薯生长前期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4.施药结束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产品性能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和杀线虫剂,可有效防治稻瘿蚊害虫和甘薯茎线虫。
注意事项
1、花生作物对此药剂较为敏感,施药时避免漂移到花生上。2、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施完药后立即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用后内外包装应立即销毁,不得重复使用。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剂,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物内,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5、本品对鱼、鸟、蜂、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清晰施药器具。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肥皂水清洗。中毒症状为:胸部发紧、出汗、胃痛、呕吐、腹泻、瞳孔收缩。如误食或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可选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定。中毒急救电话: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