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14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1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7
有效期至
2029-04-29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25-170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于田面防除一年生杂草。施药时田间水层3-5厘米,保持5-7天,以后恢复正常水管理。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酰胺类除草剂,可用于防除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须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保护性衣物;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3、养鱼稻田不能使用本品。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嘴唇及指尖发紫。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请先饮用大量清水,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