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93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93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7
有效期至
2029-03-26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山东松冈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0-60毫升/亩喷雾
甘蓝菜青虫3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菜青虫、小菜蛾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甘蓝菜青虫和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定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定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远离儿童,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注意防火。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