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789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7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10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搅拌后喷雾均匀,并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烟草、瓜类及莴苣苗期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4.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而发挥杀虫作用,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禁止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接触眼睛: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衣服清洗后方可再次使用。毁弃污染的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