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甲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556低毒杀螨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55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3
有效期至
2029-03-22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1%
甲氰菊酯fenpropathrin1.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红蜘蛛1000-1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蟎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蟎发生情况而定。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作用于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而后死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不可与铜、汞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可与之前后紧接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严重时导致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可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