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34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3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8
有效期至
2029-03-17
农药名称
氟啶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9-2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9月29日,增加大蒜蒜蛆。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脲chlorfluazuron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蒜蛆300-400毫升/亩灌根
甘蓝小菜蛾4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在小菜蛾卵孵至1—2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每年只能使用1—3次,不能频繁使用,防止产生抗性。2.大蒜在蒜蛆发生初期灌根1次,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土壤类型调整用水量。3.要与其他农药交替使用。4.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大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氟啶脲是一种苯基甲酰基脲类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和幼虫脱皮及蛹的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而发挥杀虫作用。幼虫接触药后不会很快死亡,但取食活动明显减弱,一般在药后5—7天才能充分发挥效果。
注意事项
1.喷药时,禁止吸烟及进食,工作后应用肥皂水和清水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及时就医。如误服要喝1—2杯水,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洗胃治疗,不要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2.储存和运输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装卸时轻拿轻放,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3.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