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212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2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1
有效期至
2029-03-10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介壳虫1000-1500倍液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7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稻纵卷叶螟最佳用药期在二龄虫期前。防治蚧壳虫,宜在低龄虫期打药。2.施药时间应选择晴天或强阳光天气的下午4点以后(傍晚),每亩用水量45-60公斤。 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的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系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玫瑰花、茶花等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鸟类保护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 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 请医生对症治疗。 3、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解毒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 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 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装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