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10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1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09
有效期至
2029-03-08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杂草110-140毫升/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芽至1—5叶期药土施药一次。2.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丁草胺原药、乳化剂和水复合加工而成,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用于移栽水稻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三叶期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2.丁草胺对鱼类等水生物毒性较强,鱼虾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河流等水体中。3.本品有毒,使用时注意防护。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无解毒药,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