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92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9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05
有效期至
2029-03-04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4%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25-35克/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25-30克/亩喷雾
梨树梨木虱2200-33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梨树梨木虱发生初期使用效果较好,可视虫害发生程度轻重按登记批准量适当增加用药量。
产品性能
本品为混配制剂,有效成分阿维菌素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该产品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长,但不能杀卵,可效防治梨树的梨木虱,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和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梨树安全间隔期为40天,梨树最多施药施药3次。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为7天,最多施药2次。2.不可随意加使用浓度和施药次数。3.当日配药当日使用,药液配施前应充分搅拌均匀,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 本品应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混合使用。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何东西,中毒立即送医院抢救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