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802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8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04
有效期至
2029-03-03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3%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8%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15-30毫升/亩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5-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菜蛾、菜青虫幼虫高峰期均匀喷雾使用,甘蓝和萝卜上兑水量均为20—40公斤/亩。2.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需在傍晚前后使用,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1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由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制是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高效氯氰菊酯具有生物活性,是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杀虫谱广,击倒速度快,二者复配,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十字花科小菜蛾和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水中浮游生物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鱼类高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2.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不可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6.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