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丰·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502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5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26
有效期至
2029-02-25
农药名称
稻丰·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25%
稻丰散phenthoate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三化螟/喷雾
水稻二化螟/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二化螟、三化螟一龄高峰期用药。2.每亩用本制剂100-125克兑水50-60公斤喷雾,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三化螟及稻纵卷叶螟有良好的触杀、胃杀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对某些鱼有毒性,注意避免对水源的污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对家蚕无熏蒸毒性,但应避免直接接触桑叶。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对蜜蜂和鸟毒性较高,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蜜源作物花期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及鸟类保护区禁用。5、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送医院对症处理。吸入后服用或注射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