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20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2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24
有效期至
2029-02-23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47%。2022年04月24日,增加非耕地杂草。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25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杂草200-2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宜作茎叶处理,多年生杂草、顽固性和较大杂草应采用高剂量。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上产生药害。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4.在柑橘园每季最多可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可通过植物绿色部分(茎、叶)吸收,向地下根茎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治柑橘园或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用后及时换洗衣物和清洗。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应于晴天施药,药后5小时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等。3.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彻底清洗,洗涤液不得污染水源。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溅到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送医;如接触到皮肤,立即清洗并换洗衣物;误服请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并送医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放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光、避热。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可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