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98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98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12
有效期至
2029-02-1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0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氟磺胺草醚属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作用于原卟啉氧化酶,使细胞膜破坏,细胞失水、干枯。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田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2.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及拖拉、摩擦、撞击,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撒漏。3.储存仓库必须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4.本品一旦引燃,救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在防爆掩蔽处进行灭火操作,注意防止烧伤。可用的灭火剂:水、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