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935中等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9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12
有效期至
2029-02-11
农药名称
甲硫·福美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10%
福美双thiram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轮纹病600-8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生初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保护作用的内吸杀菌剂,兼具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和苯并咪唑类杀菌剂的特点,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铜、汞剂、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 消退较慢;误服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如眼睛和皮肤受污染,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再请医生对症诊治;如误服,应立刻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福美双中毒为主,应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酒类。若判断为甲基硫菌灵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